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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岛法院适用独任制审结一破产清算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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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场。

记者

刘瑞东

通讯员

田珍芳

近日,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晓独任审理,高效审结青岛某热水器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。据悉,该案是黄岛法院首例适用独任制审理的破产清算案件,旨在贯彻新发展理念,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,不断完善破产审判机制,提升破产审判质效。

据了解,去年11月15日,黄岛法院受理青岛某热水器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,通过繁简分流甄别,结合案件实际情况,决定对该案采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方式,同时对该案适用独任审理。立案后,黄岛法院民二庭按照快审机制,对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指导,迅速做好资产状况调查、债权债务梳理、债权人会议召集、破产费用汇总等工作。去年12月20日,黄岛法院召开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。去年12月26日,黄岛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。去年12月27日,依管理人的申请,黄岛法院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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