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晓芳:
根据受让方李华丰、李恕珍与转让方孙燕群、张胜男、胜利油田沁发(青岛)市场化采购有限公司签署的《债权转让协议》,转让方已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4)青民二终字第60号《民事判决书》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(2015)北执字第2851号项下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转让给受让方。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全部权利,请贵方在本通知书见报之日起,向受让方及时履行上述债权所涉及的全部义务。
特此通知。
转让方:孙燕群、张胜男、胜利油田沁发(青岛)市场化采购有限公司
2023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