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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阳法院昨集中宣判8起危险驾驶类案件

今年以来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84件84人

  宣判现场。

■青岛财经日报/首页新闻

记者

刘瑞东

通讯员

史潇濛

昨日,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、公开宣判8起危险驾驶类案件,以危险驾驶罪,一审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拘役1个月至2个月不等刑罚,并处人民币2000元至6000元不等罚金,一审宣判后,8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,不上诉。当天,城阳法院邀请驾校学员等旁听庭审,通过鲜活的案例,“零距离”接受安全法治教育,引导其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,达到“审理一案,教育一片”的普法效果。

据了解,此次集中宣判的8起危险驾驶案件,被告人大多曾因犯罪或酒后驾驶被惩处过,有部分被告人无牌无证驾驶、醉酒驾驶后又发生事故。因此,对8名被告人均从严惩处,判处实刑。

一审宣判后,城阳法院发布十大危险驾驶罪审判典型案例。通过以案释法,旨在教育群众筑牢“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”观念,呼吁群众对法律心存敬畏,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平安出行,文明驾驶,避免“醉上加罪”,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据悉,城阳法院深入开展“百日攻坚行动”,全力防范公共安全风险,坚持对“醉驾”行为保持严厉打击力度。今年以来,城阳法院已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84件84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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